局长马军胜 当前,国内大中城市对于入城货运车辆基本采行分时段、分车型、分区域的管理思路,导致 “城外的快件进不来,城内的快件出不去”的失望局面,相当严重制约了城市租车服务效率的提高。与此同时,全国共计大约23万辆电动三轮车用作租车末端服务。但部分地区在通行管控和交通环境治理中采行全面 “禁电”措施,影响了租车末端服务效率,减少了物流成本,制约了快递业发展。
马军胜建议,管理部门尽早实施租车车辆系列国家标准,按照大型快件运输车辆、中小型快件收派车辆分别制订标准;实施中小型快件收派新能源车辆的专门标准,同时对租车车辆采行分类管理,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实施快件收派车辆市内通行、停站政策;并希望租车企业应用中小型快件收派新能源车辆作为收派工具。 同时,马军胜还建议对租车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管理。各城市融合本地交通管理实际,对辖区内租车收派电动三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,容许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规定上路通行,敦促企业在确保市民当前租车服务市场需求的基础上,尽早构建收派运输工具的转型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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